<p>  1月26日,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一步传播,市场监管总局、农村农业部、国家林草局三部门共同发放公告,要求自当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p><p>  不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朋友可能现在脑子里就有一大堆问题了,野生动物不是一直不能吃吗?为什么现在还在说“禁止交易”?小象君为你整理了几个可能的疑惑点,一起来学习吧(微笑)</p><p>  “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在此之前有什么样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p><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p><p>  这里提到的“国务院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即指林草局和渔政局,前者隶属于自然资源部,后者则归农村农业部管理。(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p><p>  与野生动物监管相关的另一部法律是《动物防疫法》 ,该法中“动物”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主要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其中第四十七条与野生动物直接相关:</p><p>  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p><p>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根据《动物防疫法》制定,细化了产地、屠宰检疫的细则。</p><p>  由此,国家林草局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而市场监管总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p><p>  而本次疫情爆发的源头很大可能来自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不属于“食用农产品”,本不应进入市场,但鉴于现有局面,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需要三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实行从来源到售卖的全过程监查。</p><p>  什么是“野生动物”?这其实是个文字游戏,在不同的语境下含义有细微的差异。狭义上的野生动物包括所有自然生长在野外的动物,广义上则是指所有未被人类驯化的动物。这两者的定义其实有微妙的不重叠,比如,按照前者,被人养大的老虎不是野生动物(没有生长在野外),按照后者则是野生动物(未被人类驯化)。</p><p>  最高法院对刑法341条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包括:(1)“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3)“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显然,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也属于野生动物。</p><p>  按照我国野保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仅限于“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第30条明文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都是违法的(地方保护及三有则需要相关证明),但有可能用于医药 / 科研目的等用途。在保护名录之外的野生动物则不受《野保法》约束,但进入市场、流入餐桌仍需要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食品检疫证明。</p><p>  1. 捕获: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捕获需取得《特许猎捕证》,地方重点和三有保护的动物捕获需要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非保护动物无明文规定;</p><p>  2. 人工繁育:《野保法》第29条提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人工繁育需要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地方保护及三有动物、一般野生动物无明文规定;</p><p>  3. 经营利用:经营商家需要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还需取得《经营利用专用标识》),还需要获得检疫证明(首先需要有检验检疫标准,野生动物一般都没有…)。</p><p>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1月22日接受采访时否认向海鲜市场下发过经营利用许可证。</p><p>  满足这一切条件的即为“合法”的野生动物制品,而当前的禁令下,无论是否合法,一切野生动物交易都被禁止。</p><p>  3. “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在此之前有什么样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p><p>  野生动物交易可以分为活体野生动物交易及野生动物制品交易。活体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主要集中于:</p><p>  随着网络电商的崛起及线上社交的普及,原本囿于地理位置仅在部分区域发展的野生动物交易从线下走向各地。消费者群体逐步扩大进一步提升了市场需求,也增加了执法监管的难度。淘宝、闲鱼等电商平台开启了关键字屏蔽功能,直接搜索“象牙、犀牛角”不但不会显示搜索结果,还会被立刻传送到阿里守护地球页面按头教育,可是依然有众多商家打着别名或谐音的擦边球继续贩卖非法制品。微信、快手、贴吧等社交平台也亟待升级内容过滤功能,即使网友随手举报非法野生动物及制品信息,在线违法交易仍屡禁不止。交易的商贩及消费者身份信息难以证实,实际执法与处罚变得难以落实,封号虽然会损失一部分固定客户,但对小号常备的商贩来说不过是隔靴搔痒。</p><p>  合法野生动物交易的门槛当然高得多,对从业人员有严格的持证上岗要求。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确保野生动物来源合法(受管理的野外狩猎及人工繁育),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则提供了销售的权利,供食用的野生动物更是需要通过检验检疫才能进入市场。然而在法规缺失及监管不严的情况下,许多市面上流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实际上都不合法。华农兄弟的竹鼠虽然“漂亮”,但也因为检疫法规不完善至今没有检疫证明,微商顶着私下里倒卖或伪造的经营许可证光明正大发展代理,而更多人工繁殖场成了暂养中转站,用来快速洗白野外盗猎走私来的动物。</p><p>  尽管国内打击非法贸易的力度变大,但市场需求没有同步缩减,境外走私也是非法贸易的重要渠道。与中国交界的东南亚热国家常年是重灾区,走私贩可以通过众多不设关卡的边境小道进入中国,给国际执法带来难度。于此同时,火热的境外旅游也成了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温床。法律意识不高的中国游客在旅行社、导游及景区商贩的哄骗下,欢喜地买下用来“祛灾辟邪”的狼牙、“通乳驱寒”的穿山甲鳞片、“国内买不到但是这里价格贼便宜还是真货”的象牙手镯。</p><p>  除此之外也有特意来境外做“代购”的机会主义者,在行李箱深处的洗漱包里塞满手串项链,往来口岸和机场。海关采取抽查形式开箱检查,客流量大的时候甚至不会用上安检机器。但是一旦被查到,没收罚款坐牢三件套应该不会少。如果觉得人肉回国风险大,国境线之外的同胞商贩还会告诉你可以寄国际快递,出事没收损失全算他们头上。商贩们通常有固定联系的快递小哥,也常常变换快递物流来降低风险。显然,仅仅依靠海关边检来遏制濒危动物走私非常困难,承担贸易链运输环节重要角色的快递行业也要承担其应有的企业责任。2019年5月,14家国内外最大快递公司签署了“中国快递行业拒绝寄递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自律公约”,承诺零容忍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寄递,并将实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市场管理。</p><p>  缺乏管制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过程中涉及到的捕猎、运输、宰杀、生产制作没有卫生安全保障,无一不暴露接触未知病毒的风险。</p><p>  (1)通过12315热线)各地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电线)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线)在朋友圈中发现可点击“举报”,选择“广告骚扰”,并在补充说明中填写“发布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内容”等备注信息</p><p>  不应该,至少不应该因此而消灭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野生动物。疫情爆发后对仍留在市场内(或疫区内)的野生动物个体进行扑杀以减少疾病的传播(《动物防疫法》第四章),这种行为或许是合理的。但是消灭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野生动物既不人道也不必要。</p><p>  第一、 传染病传播的三个必要条件是: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者。不接触野生动物在很大程度上切断了传播途径,正常情况(不贩卖或食用野生动物)下,野生动物和人类的接触途径较少,频率也比较低,通过接触向人类传播病原体的风险并不高。</p><p>  第二、 大多数物种对于生态系统的平衡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以蝙蝠为例,食虫蝙蝠是生态系统中控制昆虫数量的主要力量之一,随随便便消灭一个我们都不了解的物种,这之中的风险有些太高了。我想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城市被昆虫笼罩吧?</p><p>  考虑到这两个原因,出于本就不高的感染风险消灭对生态系统平衡存在重要作用的野生动物(也就是说所有的野生动物)是一件非常得不偿失的事情。</p><p>  不是的,就像先前所说,只要存在接触,就有感染的风险。但是现在社会人类与野生动物的主要接触途径,便是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因此杜绝野生动物的贩卖和食用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接触的频率和感染的风险。此外,触碰野生动物也有很大的风险,不要因为野生动物可爱呆萌就随便触碰野生动物哦。</p><p>  呆萌的旱獭实际是鼠疫病菌的携带者。图片为中国摄影师鲍永清2019年年度野生动物摄影师大赛获奖作品。</p><p>  更准确的问题应该是,为什么只有这两个年份出现了高传染能力和高致死率的病毒?野生动物(蝙蝠啦,野猪啦,果子狸啦)身上其实有很多病原体,有些会让它们生病,有些只是将它们作为自然宿主,但是其中绝大部分都没有对人的致病性。即使我们接触到了这些病原体,它们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不能感染人类细胞,适应不了人的体温等等——而死在人的身上。所以,事实是,人类每一天都接触到了无数的病原体,只不过碰巧其中有两次是高致病性的疾病,就是03年的SARS和今年的肺炎。至于为什么是这两个病毒,就涉及到冠状病毒本身了,详细解释起来就可以再写一个文章了,所以这里只以SARS为例简单解释一下。云南的一群中华菊头蝠身上有很多种冠状病毒,虽然它们都不是SARS病毒,但是它们之间一直在进行着频繁的基因重组,因此会产生更加丰富的病毒株系。其中的一种碰巧同时具有对果子狸和人类的易感性以及对人的致死性,又碰巧有一群果子狸被这些病毒感染了,然后这群果子狸又不碰巧地被人类一系列神奇的操作拉到了广州的市场上,于是,一颗病毒界的新星SARS病毒便在人类社会声名鹊起。</p><p>  所以,这其实是个概率问题,我们与野生动物的每一次接触都会交换乱七八糟的东西,大部分时候这些病原体要么对我们无害,要么在感染之前就被免疫系统给消灭了。而这两次肺炎,以及其他的疾病(如埃博拉、艾滋)都只不过是在无数次的接触中,终于有那么一次,我们与对我们具有杀伤力的病原体相遇了。</p><p>  值得一提的是,贩卖野生动物的过程中,将不同动物集中在同一个狭小的空间将提高病毒跨物种传播的几率。另外,病毒的传播并不是单向的,对野生动物而言,人类也是行走的病原体库,在每一次接触中都在向它们散播也许无法治愈的疾病。再考虑到人类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和盗猎,在人与野生动物的接触中,野生动物或许才是真正的受害者。</p><p>  乌干达一只名叫Karungyi的大猩猩与她的宝宝,当地的大猩猩从人类社区中感染了疥蟎皮肤病。© Gladys Kalema-Zikusoka</p><p>  目前的野生动物交易禁令针对所有野生动物,不分保护等级,是严重疫情下防止病毒进一步传播的紧急措施。疫情解除后的野生动物交易虽然不能被全盘否定,但需要执行更严格的市场监管,控制相关证件颁发,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尤其是更大力度地监管野生动物从农贸市场到餐桌的环节。同时,已被批准的合法野生动物交易需要重新评估其潜在的公共卫生风险,并防止过度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无数物种包括人类自己造成生存威胁。在此呼吁国家出台针对非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及非三有保护物种(有益、有科研、经济价值)猎捕、交易的规定细则。</p><p>  从环境经济角度而言,是否继续禁止野生动物贸易取决于野生动物交易带来的收益和预防或应对此类公共卫生事件的投入和其他经济损失的大小。不考虑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获利,商用野生动物的累积经济价值未必能补偿愈发频发的公共卫生灾害带来的直接损失和机会损失,以及卫生系统建设需要的投入。然而,这一成本效益分析依然是从更好利用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没有强调保护野生动物本身的生态意义。正如十九名专家的联名倡议书中提到的,社会应当改变对于“保护野生动物是为了利用”的狭隘观点,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及人类生存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关系。</p><p>  希望大家通过此次疫情能够加深对野生动物贸易的认识,积极举报野生动物交易,保卫野生动物,也保卫我们的公共健康!</p><p>  扫描二维码,参与由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自然之友、桃花源基金会、阿拉善SEE基金会、昆山杜克大学、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机构联合发起的问卷,希望能够征询你对于野生动物消费和贸易,以及相关立法的态度。您花五分钟完成的这份问卷,将会给决策者提供参考。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社会,实现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未来,需要你的参与和支持。</p><p>  1.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行动起来,用微信举报非法野生动物贸易行为2. “中国快递行业拒绝寄递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自律公约”签字仪式在京圆满举行。中国林业网</p><p>  十九名院士学者联名呼吁: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从源头控制重大公共健康危机</p><p>  昆山杜克大学环境政策硕士在读,跳出金融做保护,研究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及动物行为,想找工作,还想继续和生态学家们出野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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