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才看到另一家房屋包租公司跑路,房东、租客受骗维权的新闻,租客小杨还在担心,结果不到半月,就事发了。
据了解,成都一家名为“连合之家”的包租公司,通过“高收低租”的方式收取至少数千名租客的房租、押金后人去楼空。在房东没收到房租的情况下,有的房东表示将赶走租客,强制退房。
据悉,目前已知受骗人数已达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几千万元。据当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受骗人员进行登记后,将交由当地派出所统一开展经侦。警方表示,现在正收集相关情况,若符合立案标准就会立案侦查
『租房』
付了半年房租 住了还没两月却被赶走
房屋出租代管机构,即人们常说的包租公司,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合之家)便是这样一家公司。“连合之家”成立不到一年,以“高收低租”的方式,与房东签订押一付一的《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来获取房源,再以低价房租吸引租客签订一至两年的长期《房屋租赁合同》。
然而,在收取租客租金后,“连合之家”近日以公司经营出现危机为由,人去楼空。房东并未收到租金,有的房东便表示要换锁,赶走租客,强制收房。
8月15日10点半,在高新区英祥·财富领域写字楼楼下,维权者排起200多米的长队提交资料维权。租客小于也是其中一员,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今年刚毕业,在网上获取租房信息后,就有“连合之家”的中介给她推荐了青羊区一套三居室的房屋,并于6月23日签订租赁合同。
小于告诉记者,房租是每月1850元,签一年合同。她们先付了半年的房租和押金,并向“连合之家”的指定银行账户付款12950元。
可是,还没住到两个月,8月14日,房东就找上门来,“说我们被骗了,要么继续续租给房租,要么在今天之内搬走。”面对第一次见面的房东,小于打电话给中介时才发现已联系不上对方。由于害怕房东换锁赶人,在现场提交资料的她还专门留了一个人在租房中守着。
小于说,当她和房东交谈时才发现,她租成1850元/月的房子,中介给房东的租金价格却是2400元/月,“明显高出同小区的价格。”小于说,她们从签合同到现在,从未与房东见过面,最开始曾要求和房东见面,但中介表示房东在外地,“不方便。”
『维权』
中介人去楼空 租客和房东才知道受骗
来自成华区的房东周先生在排队现场也显得有些激动。“要是早知道他租成1350,我肯定不会租的,因为这肯定是个骗局。”据周先生介绍,7月30日,“连合之家”的中介找上门,想要以每月2170元的租金租下他一居室的房子。周先生最开始也有怀疑,因为小区同户型的房子租金1800元/月左右,但在中介的游说下,他相信了。
“中介说他们公司要做市场第一,就要‘烧钱’来抢占市场,而且房子是押一付一,按常理,每年都会有1个月的闲置期,这个价格平均下来也和市场价相差不多。”在中介向周先生出具公司的营业执照等后,周先生于7月31日和中介签合同,并收到了第一个月的租金,租客于8月2日入住。
8月14日晚,他才知道出了事,等他上门询问租客才知,中介以2170元/月在他手里租的房屋,最后竟以1350元/月的低价租给了租客,且租客还缴纳了一年近18000元的租金、押金。现在,周先生和租客小郭也在协商后续事宜,对于如何处理,双方都显得很为难,“怕闹得不愉快。”周先生说。
来自金堂的杨小姐也以750元/月的价格租下一套二居室,最后她才得知,中介是以1500元/月的价格同房东签的合同。杨小姐说,一直都是单线联系,没有和房东见过面。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连合之家”所在的办公楼已人去楼空,维权者来自成都的双流区、龙泉驿区、金堂县、郫都区、温江区、成华区、锦江区等多个区市县。
记者从现场的登记表中看到,租客的交款金额大都在8000元-30000元左右。据现场登记的人员表示,昨日已有1000多名受骗者前来登记,“今天上午登记了几百人,这几天应该会陆续有人来。”
红星新闻记者加入了租客的维权群,截至8月15日上午,群内有2000人,已达人数上限,之后又有不少自称维权的租客加入维权2群。
据在现场维护秩序的芳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先登记,登记之后将把所有的资料交由派出所,统一开展经侦。”据悉,目前租客已向12345市长公开热线、市住建局等多部门投诉。
『警方:』
千余人登记表示受骗 正在收集情况还未立案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到,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聂超,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目前为存续状态。记者看到,8月3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聂超变更为付能强。
记者查询发现,聂超于今年7月8日,还成立了成都连合之家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但记者拨打上述公司的登记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今日从属地芳草街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已有千余名受骗者进行登记,对于是否会立案?民警表示将收集相关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标准,就会立案侦查。”目前暂未联系上公司负责人,正处于收集情况阶段。
据房产相关人士介绍,这种“高收低租”的模式是有风险的,他们依靠“租金差”和服务费来盈利,通过“长收短付”赚取短期的现金流去扩大市场,或是投资到另一些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中去,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很可能出现公司倒闭或者跑路的情况。
据该人士介绍,一般正规的房屋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房东、租客、中介三方都在,而且重要的是,房租是由租客直接转给房东,中介只收取中介费。但据记者了解,“连合之家”租客的租金是直接转到指定账户,并未直接交由房东。
『律师:』
公司或涉刑事犯罪 房东和租客可报案
现场,不少房东表示,由于长时间没有收到房租,他们可能会考虑强制收房。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连合之家”与租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房东与“连合之家”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授权委托书》 《共有权人同意委托管理声明书》。
在签订的《授权委托书》中提到,委托人(房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连合之家全权管理房屋的运营、管理及出租相关事宜,代为与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代为收取房屋租金和缴纳相关费用等。
那么,房东现在是否有权利强制收房?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律师认为,房东委托包租公司全权管理房屋的运营、管理及出租相关事宜,代为与房屋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代为收取房屋租金和缴纳相关费用等,而租客与包租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交了房租,享有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
包租公司卷款跑路,具备非法占用的目的,或构成侵占犯罪,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认为,从民事角度看,根据房东与中介签订的相关合同来看,名为《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实为《租赁合同》,因此并不属于代理,因为代理的法律结果是权利义务乃至风险都由房东承担,而非中介公司承担。而该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并非如此,尤其是在房屋尚未出租出去中介公司就应当支付租金的约定,属于典型租赁合同的内容,而非普通意义上的代理。因此,在将资产管理合同认定为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约定,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若房东解除合同后,租客与中介之间签订的合同自然无法有效履行,租客可向中介公司主张权利。在房东收回房屋的问题上,租客可与房东协商解决。
但是可以明确的是,无论是与房东之间,还是房客之间,中介的行为均构成了违约,房东和租客都可向中介公司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中介公司成立一年不到,采取“高收低租”且差额较大,明显是赔本买卖,在短时间吸收大量资金后就跑路,且法定代表人已进行更换,更不符合正常的经营模式。若本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即诈骗,房东和租客都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赃。
最后律师提示,租赁房屋最好是租客与房东本人见面签订合同,支付租金最好是支付给房东本人银行卡,不宜轻信转租,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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